秉元以按田至村落有诗次其韵
宋: 沈与求
沈与求
宋湖州德清人,字必先,号龟溪。徽宗政和五年进士。历明州通判。为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御史中丞,在任知无不言,前后近四百奏,言甚切直。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知潭州。高宗绍兴四年,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寻任参知政事。与张浚不和,出知明州。七年,迁知枢密院事。卒谥忠敏。有《龟溪集》。 沈与求的作品>>
无言颁政以诗寄行简辄次韵
行简用前韵见贻复和酬之
秋日闲居
送卢左司赴阙舟中口占
赠老禅
成士瑴校登真诀垂就为作此诗问讯
谢葛鲁卿雪中遣介送酒
正月十四夜观灯南寺子虚有诗次其韵兼呈骏发次颜
再用子虚韵和呈骏发次颜
子虚复有诗再次其韵
次夕雨作用子虚韵奉怀次颜知鱼轩小集
陈子尚博士休官还京口作此诗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