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
明: 潘希曾
潘希曾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潘希曾的作品>>
送杨太卿介福归武陵
酬沈侍御子公
雨后寄题西厅童用中花园
同朱侍御子宜东郊饯客
病中酬朱侍御见寄颇怀东郊之兴
尝鲥鱼次汪二卿天启韵
次韵东峰二卿观竹
次韵汪东峰咏葵
夏日同僚小集
仲仁兄升鲁府教授过滁话别
长春楼为休宁杨处士赋
寿邃庵杨阁老七十
发南京
扬青道中夜泊
天津值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