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里
明: 潘希曾
潘希曾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潘希曾的作品>>
早春次韵答李内翰序庵
追挽王正郎先生
追挽王宪副先生
赠陈司训洁之浦江
寿司空陕西李公
次韵咏徐秋官厅事槐柏二首
盆荷次韵李宫允二首
寄赠钟处士
送童贰守栗卿之姑苏
送杜司训世良之丰县
次韵答李序庵
半隐王先生挽词
阁老石淙杨公司空鹤山李公都宪东皋王公为同年之会予以年家子与席奉次石淙公韵二首